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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平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一起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依法能动履职,以内部线索移送为基础、外部协同办理为补强,畅通保证金流转动态信息渠道,助推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规范化。
西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罪犯康某一直未向县法院缴纳罚金。经调查核实,因信息衔接不畅,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时缴纳的保证金,未能及时移交用于折抵罚金。该院遂督促县法院、公安机关履行保证金移交手续,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同时,该院以个案办理为契机推动类案监督,联合县公安机关、法院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项清查,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涉财产刑判决及保证金退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内外协作 打破数据“壁垒”
在清查中,该院通过检察统一业务系统对2021年以来在侦查环节采取取保候审保证金强制措施判决进行筛查,经线上初筛、线下文书材料复核,筛选出采取取保候审保证金强制措施143人;随后,引导公安机关通过智能系统对2021年以来采取取保候审保证金强制措施的人员筛查,统计符合移交退还条件的具体案件信息;从法院调取判处罚金刑但未得到执行的财产刑案件数据,逐案逐人核实执行人财产刑执行最新情况,与未移交退还保证金的数据进行比对碰撞,获取可执行财产线索。目前,共梳理出被法院判罚金且未被公安机关移交退还保证金12人。
能动履职 助力监督“赋能”
为确保保证金及时移交和退还,该院督促法院、公安建立畅通信息衔接渠道,监督公安机关通过电话联系、短信提醒等方式通知当事人或家属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手续,共计6万余元。此外,对应当返还而未返还保证金的案件进行梳理,全面核查保证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在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用账户、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及其他违反保证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助推保证金管理规范化。
下一步,西平县检察院将继续用好、用活‘数据外脑’,在实践应用中不断完善监督系统各项功能,通过类案监督的信息化、智能化持续促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规范、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冯占华 刘奕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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